扬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服务商城运行的通知(扬财购〔2023〕10号)

发布者:yzgzc发布时间:2023-06-16浏览次数:44

扬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服务商城运行的通知(扬财购〔202310号)

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功能区财政(审)局:

2021年,我市搭建了“扬州市政府服务采购数字化平台”,建立了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以下简称“服务商城”)。市本级政府采购服务商城自上线运行以来,在助力采购监管、提高采购效率、节约采购资金、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规范服务商城运行,更好地实现采购人规范、便捷、高效的采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商城实施范围

(一)服务范围

服务商城适用于扬州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按预算年度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执行)以下的服务类及小额工程类项目。各预算单位应优先通过服务商城采购,服务商城品目详见服务商城系统。

服务商城不能满足需求或者通过其他采购方式价格更低或服务更优的,采购人可按照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本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自行采购,采购人要保存不能满足需求、价格更低或服务更优的证明材料。

(二)服务类别

服务商城提供的服务品目以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为准,并及时更新。

全省联动框架协议采购和市区框架协议采购的品目只向相关中标供应商开放。

二、实施时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实施。

三、交易规则

服务商城实行直接采购、询比采购、谈判采购3种采购方式。其中,直接采购、询比采购采用线上采购模式,谈判采购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采购模式。服务商城具体交易方式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属性和项目特点,结合本单位内控制度自行选择。

(一)直接采购

直接采购是指采购人通过服务商城交易管理系统直接向供应商发起采购订单,供应商在2个工作日内确认订单并按约定提供服务的交易方式。

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采购时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1.采购人在平台上挑选服务或者供应商;

2.采购人与供应商进行项目沟通,供应商给予合理报价;

3.采购人接受供应商的项目报价后,在平台上直接购买服务。

(二)询比采购

询比采购是指采购人通过发布采购公告明确采购需求,从满足采购文件全部要求的报名供应商中确定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的交易方式。

采用询比采购方式采购时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1.发布采购公告,明确采购需求、采购时间、采购流程、成交标准、合同草案、结算规则、是否采用筛选工具等事项;

2.采用最低价方式,采购人从满足采购文件全部要求的供应商中确定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若存在报价相同的情况,则确定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成交或依照采购文件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谈判采购

谈判采购是指采购人通过发布采购公告并结合线下谈判及评审结果,从满足采购文件全部要求的报名供应商中确定报价最低或综合评分最高的供应商成交的交易方式。

采用谈判方式采购时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1.发布采购公告,明确采购需求、采购时间、采购流程、成交标准、合同草案、结算规则、是否采用筛选工具等事项;

2.由采购人代表或有关专家组成谈判小组,人数及组成形式根据采购人内控制度自行决定;

3.谈判小组与满足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线下谈判,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与线下谈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竞争资格;

4.采用最低价方式,采购人确定满足谈判文件全部要求且二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存在二次报价相同的情况,则确定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成交或依照采购文件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5.采用综合评分方式,采购人根据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分条件确定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综合评分得分相同,则确定报价低的供应商成交或依照采购文件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采用询比采购和谈判采购进行采购时,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1.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供应商报名截止之日止,不少于2个工作日;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公告的组成部分;

2.对采购公告进行修改或澄清的,采购人应当在报名截止之日2个工作日前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不足2个工作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报名时间至2个工作日;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4.采购人应当在评审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确认采购结果并发布成交公告。

(五)合同签订及履行。采购人通过相应的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后,应在服务商城及时向供应商提交采购订单。采购订单经供应商确认后即时生效,具有合同效力。采购人根据管理要求,也可要求供应商另行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或供应商不得随意撤销、变更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有正当理由确需撤销、变更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

(六)履约验收及付款。采购人在接受服务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单或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有特殊情况需延期验收的,双方应事先达成一致意见。

(七)项目结算及评价。项目通过验收后,采购人应当按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支付相应款项。结算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下列单据:①填写全面、清楚的发票;②交易成交后,系统递交的订单或结算单(结算单应标明项目名称和成交金额)。采购人对有关单据审核无误后,以转账、支票或公务卡方式向供应商支付有关费用。供应商在收到项目款之后3个工作日内上传到账凭证至服务商城。项目实施完成后,采购人应当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

四、供应商入围及管理

(一)供应商入围

全市统一准入方案及管理规则,统一实施。供应商凡是满足准入条件的(尚在被限制加入期限内的供应商除外),可实时申请以承诺入围形式成为服务商城供应商,注册和审查常态化。入围由平台运维方初审、扬州市财政局复审。

(二)服务区域设置

供应商通过审核入围后,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服务商城上架服务商品时选择服务区域,超市将在设置的区域内进行服务商品的展示。

(三)退出规则

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或意愿主动申请退出的,经市财政局同意后,方可退出,同时限制其一定时间内无法重新加入。

五、采购人和平台运维方职责

采购人应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采购管理制度,加强服务商城采购管理,提高采购绩效,科学确定采购需求,合理选择采购方式,及时验收付款,落实节能环保、支持中小微企业等政策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服务商城采购工作,做好用户账号、工作流程、岗位权限配置和维护,及时完成订单提交、合同确认、履约评价等业务操作。

平台运维方(猪八戒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审核供应商入围并执行供应商承诺书规则,对违反承诺书相关规则的供应商进行处理。同时需负责服务商城产品开发和建设运维,拟定服务商城管理规则并执行,对供应商上架的服务商品审核管理,对服务商品的价格、质量的举报和纠纷处理出具专业辅助意见。

六、运行监督管理

(一)管理依据

已签订的《扬州市服务商城供应商承诺书》和经批准的平台管理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度。

(二)管理原则

供应商在服务商城中进行的服务商品上架、交易等一切行为均须遵守上述依据,因违反上述依据被处理或处罚的,一地处理,全平台有效。

(三)管理的分类和分工

违反平台管理规则的,由服务商城运维方——猪八戒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同时报对应监管机构备案。

违反《承诺书》规定的,不涉及交易的,由平台运维方进行处理;涉及交易的,由同级监管机构处理;

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由同级财政部门处理。

(四)采购纠纷处理

 “服务商城”平台统一受理举报和纠纷申诉,并按前述分类分工分别送有关部门和机构,按照平台管理规则要求进行纠纷处理。

七、组织保障

市(区、县)财政局根据市本级推进情况,可主动与服务商城运维平台对接,结合地区实际,推进辖区内服务商城上线事宜,负责服务商城入驻复核、交易监管等相关工作。

八、其他事项

采购人在服务商城的登录和采购操作过程中出现问题,请联系猪八戒公司,客服电话:4000231111

各单位在服务商城运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及时与市财政局联系,联系电话:0541-87354586

扬州市财政局已根据市直预算单位信息初始化各单位账号,各单位可通过”扬州市政府采购网”首页“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服务商城”栏目进行登录,财政部门将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培训宣传,保障采购人正常使用,如组织线下培训将及时通知,非预算单位可电话联系客服开通账号。

各单位在服务商城运行过程中遇到问题,或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服务商城信息系统,完善管理规则。同时欢迎各采购单位推荐优质供应商加入服务商城,丰富商城服务。

九、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扬州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扬财购〔202127号)同时废止。

扬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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