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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新版采购票据审批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8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财务处报销规定,原有采购票据审批表已不符合报销要求,经研究,已制定出新版采购票据审批表,现印发给你们,并做如下说明:

1、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启用新版审批表,考虑到部分项目已进入报销程序,为避免重复劳动,凡已进入报销程序的,可使用原表继续走报销流程;凡未进入报销程序的,一律使用新版审批表。201811月为新旧版审批表过渡期,12月后一律使用新版审批表,使用旧版审批表将不予报销。

2、新审批表规范了填写方法、审批流程和各相关部门职责,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的要求做好每一个环节工作,将采购报销工作做实做好。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1、《扬州市职业大学采购票据审批表》

   2、《扬州市职业大学采购票据审批表填报说明》


扬州市职业大学国资处

扬州市职业大学财务处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八日

  

票据审批表(2018.11.8).xls

扬州市职业大学采购票据审批表填报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