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版采购票据审批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8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财务处报销规定,原有采购票据审批表已不符合报销要求,经研究,已制定出新版采购票据审批表,现印发给你们,并做如下说明:
1、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启用新版审批表,考虑到部分项目已进入报销程序,为避免重复劳动,凡已进入报销程序的,可使用原表继续走报销流程;凡未进入报销程序的,一律使用新版审批表。2018年11月为新旧版审批表过渡期,12月后一律使用新版审批表,使用旧版审批表将不予报销。
2、新审批表规范了填写方法、审批流程和各相关部门职责,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的要求做好每一个环节工作,将采购报销工作做实做好。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1、《扬州市职业大学采购票据审批表》
2、《扬州市职业大学采购票据审批表填报说明》
扬州市职业大学国资处
扬州市职业大学财务处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