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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7

关于做好2020年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2020年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资产变动情况,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扬州市职业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0年度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 做好2020年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1、各学院、部门依据2019年资产清查的结果,对有帐无物资产进行再次核对核对结果经单位主管资产的领导审核后签字盖章,于2020524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国资处和设备处。国资处将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增设一个栏目,下设相应的学院和部门,各学院、部门将有帐无物资产调拨到对应的下设学院、部门的相应栏目中,并确保资产原使用人或保管人不变

2、各学院、部门对2012年以后形成的有帐无物资产需要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学校将按照相关办法进行处理。

3、资产调拨完成后,各学院、部门要做好有帐有物资产的核对工作,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存放地点、使用人、使用单位相符,资产标签条码完整。

二、做好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1、各学院、部门做好固定资产入库、资产调拨资料的建帐、造册工作。201611日以后在资产管理系统已完成的新购固定资产入库和固定资产调拨工作流程,必须要保存纸质材料,经办人、使用人手续要齐全(本人签字),确保资产管理责任到人,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2、做好人员岗位变动资产交接工作。各学院、部门工作人员岗位变动(调整、退休、调离、辞职)要严格按照《扬州市职业大学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固定资产交接管理办法》执行,交接程序合规,交接手续齐全。

3525日至65日国资处将会同设备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对二级单位固定资产台帐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各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考核的依据。

4、各学院、部门按固定资产处置程序做好2020年固定资产(有帐有物且无法正常使用)报废处置上报工作,上报截止时间:2020630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5/6



部门列表

序号

部门编码

部门名称

772

103

有帐无物

773

103001

机械学院

774

103002

电气与汽车工程学院

775

103003

电子工程学院

776

103004

信息工程学院

777

103005

土木工程学院

778

103006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779

103007

生物与化工工程学院

780

103008

纺织服装学院

781

103009

园林园艺学院

782

103010

医学院

783

103011

管理学院

784

103012

旅游学院

785

103013

经济贸易学院

786

103014

外国语学院

787

103015

艺术学院

788

103016

人文学院

789

103017

师范学院

790

103018

马克思主义学院

791

103019

数学科学学院

792

103020

体育学院

793

103021

国际交流学院

794

103022

继续教育学院

795

103023

工程实训中心

796

103024

工程研发中心

797

103025

图书馆

798

103026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799

103030

设备与实践教学处

800

103031

教学督导室

801

103032

学报编辑部(高教研究所)

802

103033

新校区建设办公室

803

103034

校长、书记室

804

103035

学校办公室

805

103036

纪检监察处

806

103037

组织部

807

103038

老干部工作处

808

103039

宣传部

809

103040

学生处

810

103041

保卫处

811

103042

人事师资处

812

103043

教务处

813

103044

财务处

814

103045

科技产业处

815

103046

后勤管理处

816

103047

招生就业处

817

103048

国有资产管理处

818

103049

工会

819

103050

团委

820

103051

后勤服务总公司

821

103052

国际交流合作处

822

103053

发展规划处

823

103054

审计处